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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是谁说的了,罗海涛最混蛋的地方就是,该滚的时候不滚,不该滚的时候滚了。
有了男人心里还挂着个女人,他真的把自己当成神了。
我想,江诚或许是真的爱过他吧。可他却毫不客气的走了,这次是真的连头都不回。你哭个毛线,有种你去抱着他大腿冲他吼回去劳资就特么不走,劳资就是特么的喜欢你你管得着么。可是他没种。可惜他没种。
王平倒是出乎我预料,这么个弱气的人竟然会这么决绝的走向死亡。但是活下来的人才是最勇敢的。显然,王平又是另一种程度上的怯懦,他没有活下去的勇气。
印象最深的,是郁达夫小说中不断重复被提起的黄狗,故事最后真的出现了,一条死去的黄狗摊在马路上,开膛破肚无人问津,江诚也看都不看地绕道而行,或许,已经死过一次的他,苟延残喘得连黄狗都不如。
故事的最后,江诚剪了短头发,在脖子的伤口处纹上了纹身,敞着花衬衫在街上走,脖子上的花艳俗得刺眼,开了一间卖衣服的小店,还跟一个自己不爱的异装癖一起过日子,只是会在跟人做的时候,才会起那个曾经爱过的男人在耳边为自己念过的诗句,感觉好像整个人灵魂被抽空了,剩下一个壳,留在人间半死不活。尼玛这叫什么结局。而我害怕的是,现实比影视还要让人心寒。令人窒息的文艺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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