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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uqianpei 于 2010-3-23 11:34 编辑
我用几乎全部的积蓄买下了一家小旅店。旅店在离顾城千里之外的丽江——一个第一眼便让我爱上的古城。旅店厅屋的门框上挂了一个可以看见纹路的小木牌,歪歪扭扭地写着它的名字:空城。我曾经问过它的上一任主人关于“空城”的来由,那个温州男人只是笑了笑,那一刻似乎看不见他眼眸里的商业味,却有一种淡淡的,介乎与快乐与忧伤之间的味道,如同第一眼的丽江古城给我的感觉。
(一)
辞职,退租房,然后离开,以前听起来似乎天方夜谭的事却在两天内完成了。在自己还来不及好好想想的时候,我已经坐上了直飞丽江的航班。
两个小时之后,我就可以站在另一边土地上对着云贵高原的阳光说话了。
空旷的机场大厅。用毛笔写着的工整的隶书,我的名字静静地躺在那个微胖的中年男人手中举着的小木牌上。
“你好,我是曾伟乐。这是我的身份证。”
“哦……你好,你好,想不到你这么年轻。”他有些惊讶,惊讶之余还是认真地把证件看了一遍,眼神中透着商人的精明。
这个来机场接我温州男人是我盘下的小旅店卖主,他已经赚够了钱,正准备全家移民去别的地方赚别家的钱。
我跟着他上了一辆颇有年头的小面包车,他开得很慢,嘴里不停地说着,似乎担心去了别的国家就再没机会说他那带着浓重温州口音的普通话一样。
“你别看这个店小,可生意还是很不错的,要不是出国我还真舍不得呢。”
“丽江真是个好地方啊!那年大地震之前我就来过这儿了……那时的街道真的很安静,都是些纳西老头老太太慢悠悠地走着,不像现在……”
“……”
我静静地看着窗外。窗外的新城看不出一丝古城的痕迹,只有这与其他繁华都市一样呆板的高楼与沉默的柏油马路。
那年夏天。
2000年的夏天,我第一次踏足丽江这片土地。
当时是冲着玉龙雪山5596米的顶峰来的。我没有登上雪山的顶峰,但看见了夏天的雪山脚下干海子鲜花盛开,衬着湛蓝的天和凛冽的雪峰。
晚上住在古城的小客栈里。在窄窄的床上翻来覆去久久不能入眠,想着第二天早上与古城的艳遇——我要以一种怎样的表情个他说一声“早安”呢?
我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这片土地。
(二)
我站在属于自己的空城厅屋里——不足三是平米的门面,住客从这里进去,离开。
我知道,从今以后我就可以每天坐在厅屋里的圆桌旁肆无忌惮地吃油煎耙耙、饵块,还有热乎乎回流油的大肉包了。用句颇小资的话来讲,就是过着“不在吃耙耙,就在吃饵块,不在吃饵块就去买饵块陆上”的日子(当然,耙耙,饵块可以换成海棠果、白米糕……)。
早安古城。
顾不得昨夜的晚睡,我起了个大早——陈辰说,只有早上的古城才是从前的古城,才是纳西的古城。
眼前的古城个温暖的小窝。
凹凸不平的石板上刻着岁月的纹理。它享受了数百年的安详,似乎很不愿意承受今日的烟火味,只在这个和从前一样闲适的早上慵懒地让阳光晒晒。
四方街——古城的心脏,一个让周围的青瓦房喘息的空间。广场上又气定神闲安然踱步的纳西老太太,不时有马帮从四方街穿过,却少有停歇。
丽江是又马帮的。马儿身上清脆的铃铛声在茶马古道上悄然回荡。用轻灵的声响向脚下的栈道和身旁的悬崖展示他们的骄傲。
我想起陈辰说过,一个马帮里最好的马叫头螺,是一种会辨别毒草的聪明动物。此时,叮当的铃声响起,身边走过一匹马鞍上刺有绣花、打扮得十分漂亮的马儿。马鞍上的小伙带着夸装的深色毛皮帽,不是挥舞起手上的马鞭。这些马帮的孩子在曾经的茶马古道上继续马帮的生活,继续他们祖辈的事业。
四方街上留下了几团马粪,泛着藏青色的广,在阳光的怜宠下发呆。发酵。
(三)
当把自己安顿下来,躺在有着漂白粉味的白床单上时,已经是凌晨两点了。
手机的指示灯开始闪烁,我这才想起忘了把手机调回响铃。是陈思的电话。他的声音在古城的夜里突兀地响起。
“我的老朋友,你终于接电话了!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也不跟我说一声,我都急死了。要不是看门的张大爷告诉我你去了丽江,我都快报案了。乐,你只是一时兴起的对不对,玩几天就回来了吧?你知不知道陈辰都快急疯了,你们两个是不是吵架了?你可别较真啊,吵架的话哪能放在心上啊!你赶紧给他打个电话,别让他瞎着急了,要不我让他给你打。”
“陈思,我们认识22年了,你知道我是认真的。我喜欢丽江的一切,我盘下一间小旅馆在这儿生活。”
“那陈辰呢?”我知道陈思肯定有无数的问题和劝告要说,但她最关心就是这个了。她的对跟她相处了22年的弟弟负责。
“再说吧。”
“再说?这事怎么能再说!”
……
陈思的声音在空洞孤寂的房间里回旋着。
我按下了陈思的电话。任她的尖音刺破千里之外古城的夜。
久忍的泪终于滑了下来,因为千里之外有两个爱我的和我爱的人在为我的离开而着急。
顾城童话之陈思
那年本该读小学了,幼儿园老师却深深怀疑她能否在课室安静地呆上五分钟,老师的怀疑感染了原本就忧心忡忡的妈妈。于是她开始了自己第六年的幼儿园生活。
其实她倒一点儿也不在意这一年的光阴。毕竟,她的胃是很惦记着幼儿园的厨房阿姨每周二永远不变的土豆丝炒肉片。
她的故事后来便和我的紧紧联系在了一起,分不清彼此,从幼儿园一直到初中毕业。
(四)
我经营起自己的小旅店,开始一个人的古城生活。
旅店还叫“空城”。空城很小,只有两件单人房和五间双人房,再加上我和小米(小米是个19岁的纳西女孩,一直在空城干些杂活)。旅店的设施我都没换,只是添置了两部电脑,随意地放在厅屋里圆桌旁的矮架子上,又买了些体育杂志和英文原版书一堆堆在矮架子旁的带花雕的老式木架上。
这便是我的空城,载着我的全部。
顾城童话之辰思乐
辰思乐是一只小狗。现在它的模样已经很模糊了,只记得它的眼睛很大、很亮。
辰思乐是陈思在希望二小旁的杂树林里捡到的。陈思说,狗是她找来的,所以得让她改名。“思思、陈思思、陈小思、思考、思想、思念、思索……”陈思一口气说了许多名字,无一例外都是与她的名有关的,差点没把我和陈辰笑得从单杠上摔下来。后来,还是陈辰提议不如就叫“辰思乐”,各取我们三个人名字中的一字,又因为“辰”、“陈”同音,就更显得偏重陈思。
“算了,就叫辰思乐吧,便宜你们了。”陈思虽是这么说,嘴角却悄悄地翘了起来。
辰思乐就这样走进了我们仨的生活。它跟着我们在杂树林里嬉戏打滚;在希望二小的操场上奔跑;有时它会蹲在一旁看我们打篮球,用大大亮亮的眼睛看着陈思笨拙的身影在破旧的篮球架下奔跑跳跃,看着我和陈辰快乐地追逐、抢球。
直到有一天,陈思哭着告诉我和陈辰,“辰思乐。辰思乐它,它不动了!”
“什么叫不动了?辰思乐怎么了?!”我和陈辰几乎同时叫了起来。
“我不知道,不知道……妈妈说,辰思乐病了,再也不会好起来了……”哭起来的陈思完全是一个手足无措的孩子了。
据说辰思乐就在陈思放声大哭的时候静静地走了,如同它静静地蹲在篮球架下看我们仨打球,任由午后暖暖的阳光吞没自己。
那年,时光轻轻划过我生命的第十一个年头,我们仨在一起的第六个夏天。
多年以后,当我站在丽江五彩的石板路上看着阳光洒过半个街面时,我有着和那个夏天一样的感情——介乎与快乐与忧伤之间,有落泪的冲动。然后,待泪滑下之时,会轻滑过微微翘起的嘴角。
(五)
那天早上,只有我和辰思乐一起守店。辰思乐是一只短腿的杂毛小狗,有大大的眼睛和软塌塌的鼻子。当然,它不是那年夏天那个敏感灵性的小动物,丽江的辰思乐是小敏从新城捡回来的。我见到它的时刻,它的大眼睛刺疼了我的痛觉神经,尼采说,任没有了痛苦就只剩下卑微卑微的幸福。看着它的眼眸,我就一头跌进了回忆的漩涡,跌进了那些有着隆重幸福的日子。
“你好,请问有单人房吗?”
“暂时还没有,十一点半的时候会退出来一间。”
“那我在这儿等等吧。”
我抬起头,想看看这个说这久违的流利京片子的男人。竟然是个老外!这不由让在北京读了四年大学的我开始发狠地嫉妒起他那口地道的京片子。我看着老外的蓝色眸子,是高原天空的颜色。他戴着印有东巴文字的藏青色头巾,耳垂后露出头发。
或许是留意到我不时偷瞄他,抑或是见我实在无聊地用手指戳辰思乐,弄得它不满地乱叫,他放下了木架上的体育杂志,开始和我聊天。
“你好,我叫方中信,方正中肯诚信。”他的名字让我想起那个高大挺拔的香港艺员。
“你可以叫我乐,你会写中文吗?”我开始比划起来。
“我知道,开心快乐的乐。”
整整一个早上,放中心都在给我讲他的游走生活,讲他在戈壁九死一生的故事,讲他在西藏排天葬的经历,讲他和“小情人”丽江古城的“艳遇”;看他拍的照片,看藏羚羊在茫茫戈壁奔跑跳跃,看珠峰的落日余晖,看胶片上不会衰败的海棠花;看他翻弄自己的大背囊给我找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出来。
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沉浸在这个游走的英国男人的神奇故事里,还是沉浸在他悦耳的京片子里。方中信的声音让我想起了沉沉。以前我一不开心。陈辰就会学巷子口卖茶叶蛋的阿婆,用自己带着浓重京味的口音将很土的话,每当这时总能把我都得哈哈大笑。
顾城童话之陈辰
那也是个夏天。我懵懵懂懂地上了学前班。
那天老师领着一个胖呼呼的小男孩走进了课室。老师说,他是跟着爸妈转过来念书的。男孩很大方得告诉我们他叫陈辰。,是耳东陈和星辰的辰,还说希望和我们做朋友。陌生而又遥远的北京话硬生生地穿过阳光下起舞的尘埃。
“他说的那一大串话是什么意思啊?”我小声地问身旁的陈思。
“这还不懂?”陈思拖长的语调刺疼了我刚发育的自尊。
还没等我来得及说话,我俩就被老师赶到教师外面罚站,这是陈思最喜欢的惩罚方式——可以名正言顺不用上课的好事。
“算了,我告诉你吧,他说的是一个咒语,以后你也要学的。“我至今记得陈思当时那毋庸置疑的眼光,而我一只盼到小学毕业也没有老师教过我一个咒语。
两分钟后,那个新转来的男孩也被罚了出来。他笑嘻嘻地对我们说,“你是陈思,你是曾伟乐,对吗?”
“不对,你的叫我姐姐,我比你大。”陈思还没等陈辰说完就嚷了起来。
“不要!”接着是陈辰大声的反驳,“我才不要叫你姐姐!”
“你敢,我们同姓,我比你大,你不叫姐姐叫什么!从今天起,你是我弟弟!”
我不记得那天还发生了些什么,只记得从那以后我们仨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多年以后我问过陈辰第一天进学前班到底为什么被罚站,他装傻说不知道我指的是哪一次,被我问急了也只是笑笑地说:“这是个秘密。”
(六)
方中信在丽江呆了79天,他说出了自己的英国老家从来没有在一个地方停留过这么久。方中信还说丽江并不是他到过得最美丽的地方,但丽江却有一种淡淡的味道,从古城的小乔石凳中散发出来,从那喜人的骨子里渗透出来。我在想,那种味道里应该有质朴,悠闲,包容,还有古城的清晨大肉包子的香味。
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方中信背着他的背囊去了玉湖、拉什海、哈巴雪山、束河古镇,还有些山里的地方,连他自己也说不清。
方中信几乎每天都早出晚归,有时候一出去就好几天。回来的时候总不忘给我带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有香得腻人的栀子花,哈巴雪山黑海旁的杜鹃花,甚至还有他从石头城偷来的一把谷子……
(七)
那天早上,方中信难得地呆在房间里。要知道,我给他起的外号是“星月传奇”,这种人和纳西老太太有一攀高超的披星戴月本领,追日二处,踏月而归。
下午,“星月传奇”终于出动了,却没有带他的背囊。
“乐,我带你去一地方。”“星月传奇”还没说完我也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被他拽出了空城,任由辰思乐在圆桌上对我不辞而别“汪汪汪”地表示不满。
“古城里大大小小什么地方我没去过啊!”我说的可是大实话,载方中信来丽江的第一天我已经在丽江呆了156天,古城的小吃零嘴哪样我没尝过,古城的大小哪儿我没溜达过啊?
“我问过小敏了:,她说那地方你还真么去过。”方中信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蓝谋子闪着异样的光彩。
“就这儿啊?”说这话的时候估计傻子都可以看出我眼神的不屑。
方中信故意不搭理我的话,拉起我就往黄上段上奔。你别说,黄山短的坡还真陡,到坡顶的时候连我这个身体素质满分的大男人也喘得跟夏天的狗一样了。方中信看着我“嘿嘿”的偷笑。
“你带我来接凤楼干嘛啊?”
“你看呗!”
我顺着他的手望向接风楼的右边,这是片奇妙的视野,接连着新城和老城。站在坡上,可以清楚地看见古城的轮廓,真是好一幅由青瓦房顶组成的玄妙中国画。
我这才想起还真疏忽它了,因为总想着古城就是一个再好不过的大公园,还需要看什么公园呢!现在知道错了,我可以很肯定地说:“黄山公园真是一块大宝地。”
公园没有什么正经的围墙,有的是参天的柏树和写生的外地人。
黄山公园的某一处还可以远望到白白的玉龙雪山。远眺的感觉是奇妙的,白色亲和地蜷缩在遥远的空间里,不再有往日的巍峨和沉重。
方中信说,黄山的雪山像一个孩子。
我笑着说,这是一正宗的病句。
他笑着说,管它呢,狗日的丽江!
我笑着说,是啊,真他妈的丽江,让一英国绅士都喊咋国骂了。
那天晚上,我和方中信在翠闻短的酒吧喝到凌晨两点,我和他都喝高了。出了酒吧不知不觉就晃到四方街,篝火晚会早已经结束了,余烬却还在发热。
安静黑暗的小广场只有石桥下河面上的河灯明晃晃的。顺着流水慢慢地飘过来,然后无声地离开。
我们俩看着河面上跳跃的橘黄色小点,映在墨蓝天空里的星点,充实而美好。
“你知道这些河灯最后会漂到哪里吗?”方中信的舌头还没打转,一口京片子依然悦耳。
“谁知道啊,黑水河,白水河,要不就黑龙潭呗。”我经常一个人跑到孤独的桥上看脚下流淌的河水和闪亮的河灯,却没有深究过这个问题。
“其实河灯根本漂不了那么远,没到束河段就基本歇菜了。可河灯带给人的或许能到达他心中的圣水河。心就不再是空城。”
第二天一直昏睡到下午。醒来的时候看见天井里的海棠花开得好灿烂,就跟方中信拍的照片上的一样,但我知道空城的海棠花不会像胶片上的,起码不会花开不败。
方中信终于走了。在海棠花衰败的时候,背着他的背囊坐上了开往中甸的大巴。他把自己拍的所有照片都留给了我,我挑了一些贴在空城的墙上。
我知道,现在的空城是载了愿望的河灯,充实而美好。
后来,坐在天井的秋千上读者关于河灯的书,看到了描写这么一段雅丽的文字:
“这灯一下来的时候金忽忽的,亮通通的……灯光照的河水幽幽的发亮。水上跳跃着天空的月亮。真是人生何世,会有这样好的景况。河灯从几里路长的上游,留了很久很久才流了上来,再流入了很久很久才流过来。在这过程中,有的流到半路就灭了,有的被冲到岸边,在岸边生了野草的地方就被挂住了。到往下流去,就显出荒凉孤寂的样子来了。因为越流越少了。”
不知道眼泪是怎样悄无声息地淌下我的脸庞,划过微微翘起的嘴角。然后滴落在脚下满地的海棠花瓣上。
(八)
丽江的生活还在继续。
我不再去酒吧,只是时常去翠文段听一个叫John Smith的老外唱英文老歌,据说他一直在等他的男人。
听厌了老歌旧跑道石船坊里找那些特“艺术”的人,我时常蹲在一边看他们瞪圆了双眼对着冰冷的木盘精雕细琢倾注满溢的激情捣鼓出一件“艺术品”。
顾城童话之我们仨
柿子成熟的季节。三个馋嘴的孩子找到了天堂——柿子园。
现在想想我都不知道那天是干什么了,竟然把还在树上的陈思给忘了。后来一讲到这时我和陈辰的申请都跟默哀差不多,内疚地念叨着“可怜的孩子啊,我们的好姐姐。”然后就怀念起当时陈思从树上给我们仍下来的柿子是多么好吃,多么解馋,落下气清了脸的陈思。
那天陈思连半个柿子也没吃到——她嚷着让年纪最大的爬树,自己在树上又顾着仪态不敢吃,后来更是被看园的大爷带个正着。那大爷长得就是一怒相,再加上大声一喝酒把陈思从树上喝了下来,结果陈思弄得骨折在医院躺了半个月。看园的大爷也内疚得很,还到医院给陈思送过两回柿子,自然那整整两大箱柿子都落到我和陈辰的肚子里了。至今我俩见到柿子都还有些恶心。
陈思住院的那段时间,我和陈辰以帮陈思补习功课的名义请了七次假,其实老师是很怀疑我俩会不会把她最喜爱的学生教坏的,但又不忍心拿冷水泼我们,只好小心翼翼地说:“补习的事还是让老师来吧,你们好好探望一下同学就可以了。”再到后来我们去请假的时候,老师都有点怕了,拐着玩问我们陈思的病是不是很严重了,然后又想想说,也没听说骨折能发展到什么严重的地步,怎么我俩弄得根深怕去晚了就见不到同学最后一面似的。当然,最后一句是我杜撰的,我们老师还是很仁慈和蔼的,要不也不会放我们假。
探病的时候陈辰总会眉飞色舞的讲些自己编的冷笑话给陈思听。陈思总是听得很开心,有时还会笑得太大幅度以至弄疼了腿,这时候她便会快乐而又痛苦地嗷嗷乱叫,让的整个病房的孩子都带着点惊恐的眼神看着我们这三个快乐的疯子。
后来,陈思总是淡淡地说,疯子也好啊,起码是快乐的疯子。陈思说这话的时候我就会想起病房里的句子罐头,在陈辰噼里啪啦讲个没完而陈思孝个不停的时候,我就开始消灭我妈托我带给陈思的橘子罐头,心想早知道骨折能有这待遇当初就自己上树算了。陈思回忆起她住院的日子就老笑我是一饿鬼投胎,看到什么吃什么,望着橘子罐头时,眼睛可是贼亮贼亮的。
(九)
我收到陈辰的信。熟悉的钢笔字躺在只有丽江出产的手工纸上,默记从笔处绽放,开除娇艳的花。
乐:
见信好!
我知道你还在生我的气,还在怨我失言,怨我总在嘴上说说却从不做些什么。但你一定要相信,我对丽江的感情绝不亚于你,虽然我至今还没去过丽江,还没亲眼见过我时常跟你念叨的古城河道,没有亲身感受过雪山的威严,也没有尝过丽江耙耙到底是什么滋味。说起来好笑,我还一直都在跟你讲丽江,讲古城,却从没想过去看一看。那天你突然跟我说,我们去丽江吧,当时我真的愣了,就好像一个遥远的梦突然间近了,我却怕了。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怕,你离开的这段日子我都一直在想,不停地想……
现在我明白了。
陈辰
信就在这里戛然而止,没有丝毫征兆。
辰思乐突然叫了起来,这个欺软怕硬的小东西。没猜错的话,一定又是哪个纳西小孩来这里问我要小敏种得漂亮小南瓜。
可我猜错了,真的。其实我心里想的是,我终于猜错了,狗日的陈辰,你终于来了!
后记
到丽江别忘了来空城,看看种南瓜卖南瓜的一小男人和能做一首正宗丽江耙耙的大男人,可别让听屋里的小狗吓着你哦,它叫辰思乐,喜欢吃火腿肠和橘子罐头,是个欺软怕硬的小家伙。他们都来自古城,丽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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