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说让LZ认为自私的小J……那个纯情的大学生不过是Justin一时看上眼的猎物,就只这个动机而言,他跟Brian一样,激情过后,哈哈,他跟刚刚享受过的人谈论着自己的爱人,恪守着不接吻的规则,但是在那个少年表现出失落后,心软的小J吻了他。这似乎是喜欢B的fans极其看不顺眼的地方,也似乎是不怎么喜欢J的fans很容易误会的地方。

这一次的419中,Justin扮演了Brian的角色,成熟,有经验,掌控一切,而那个纯情的少年分明是第一次在Brian身下成长的小J,看到对方失望的模样,Justin想到的是那个当初的自己,所以给了吻,他心软了,他想安慰这个第一次过后心旌动荡的男孩,更甚者,他想安慰当初的自己。

可是在那个大学生找到了他热切地表达了爱意之后,Justin似乎突然理解了Brian一开始坚决拒绝的理由,如果说明明没有希望的话就不要给对方希望,所以他直接甚至可以说是过分地拒绝了他。自然,还是BJ当初的模式,不同在于,小J在露出难过的神情时没有追上去跟那个男孩好好说明,而那个男孩也没有小J当初的勇敢,他流着泪离去再也没有坚定的继续追求。

这无所谓残忍与不残忍,Justin的残忍在于他的温柔,在于他还没有足够的经验应对这样的事情。
至于“情奴”一说,很抱歉,请允许我笑一下……这是我至今听到的最好笑的称呼。佩服LZ的想象力。S1的小J顽强地追在Brian身后,似乎抛弃了所有的尊严,但其实Brian同时为他付出着。自然,看起来好象不是那么回事情,但是Brian让他住进自己的家里,为他解决麻烦,替他和父母谈判,跑去NY接他回来。单单一个419的对象,Brian管那么多干嘛?他不是在Justin追求后才爱上他的,一见钟情的命运是起因,然后Jusstin的坚持以及Brian本身看似残酷其实温柔的性格是成就爱情的基石。

Justin和父亲之间的矛盾,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他说出性向后,父亲先是大怒,然后是动手,然后是开车撞Brian,然后是动手打Brian,他不接受自己的儿子是同性恋,强迫他改变自己的性向,而这种天生的东西如何改呢?在小J的母亲站在他身边支持他时,他的父亲极端地否认了他,不再接受他,甚至和他的母亲离婚。
未满18岁的小J听到这个消息后受惊,慌不择路地要放弃成为artist,这个时候,是Brian让他正视自己的未来与内心,他无法替父母活,也无法解决父母之间的矛盾,如果他想快乐,那么只能自己帮助自己。
这没什么不对,Brian一句话说得很对“如果我不关心自己,那么谁会呢?”

他和E之间,并不是爱情。他留在E的身边,是爱上了E为他创造的美丽的世界,专一,浪漫,所以他才极端不能忍受E的出轨。因为离开B就是为了抓住他认为的肉体上绝对忠诚的爱,如果得不到,他当初又是为了什么离开B呢?

至于VIC的死,我相信小J一样难过,在他听到消息的时候,整个人的神情彻底怔住。他抛下孤独走开的B,回到了那个房子里,你要他为Deb做什么呢?天天陪着她?为她解闷?他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忙,而陪伴Deb本身应该是Michael的责任。Deb为小J做得很多,大家都看到了,小J也没有不回报,他的思想,他的语言,他做得一切都带该Deb很大的安慰,总不能要求他把Deb天天带在身边吧。

最后的最后,给LZ,当初看你写得正篇我就没有对你的其他人物分析抱有太大希望。我一开始不认为你会写,不过现在你写了,我觉得当初不抱希望还是对的。如果说,你并不喜欢一个角色,并且完全不能抽离对他的不喜欢来客观的评价,个人认为你还是不要写得好,这就是我为什么从不写Michael的原因。
你对M的态度往一边偏,对J的态度往另一边偏,不过至少你说了是“我”眼中的主人公,哈,这样也没有办法说你偏心,既然人的心本来就是偏的,我也不必太认真了是不是?
不过在剧情还没有彻底清楚的情况下,写这些是不是太草率了?一家之言,LZ看看就好,如果惹起不快,请相信我不是故意的,就像你的这篇引起了我的不快一样,我相信你也不是故意的。
Fortunately,the lad's geni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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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虞静香于2005-06-13 09:22发表的:
大家干嘛要逼楼主写Justin的评论?他在众人的压迫下把Justin写得面目全非鸟。既然楼主喜欢Michael,那就多写写M,没必要受别人使唤呀。偶刚看QAF不久,昨天才发现这个论坛,可一路看下来,关于BJ的帖子堆积成山,B饭J饭整天互相拆台,无聊透顶,BJ的故事从第3季就应该结束鸟,Justin和Ethan的小日子温馨甜蜜,编剧却莫名其妙地让E突然搞外遇,越到后面越败笔。请问楼主,你的前篇帖子发在哪个论坛上?偶想看关于Michael的评论。
真是抱歉,其实并不是大家逼着LZ写评论的……只是LZ在上一篇文中表示自己要写的意愿,大家激动了才想要再看一篇,如果说知道盼来的会是这个,你放心,基本上应该不会留言要“逼”LZ写……
至于BJ饭的拆台,请理解成“讨论”或者“因为某件事情在定义上的不同而发生的争执”。至于是不是无聊,见仁见智,参与其中的人自然不觉得无聊,觉得无聊的人也不会参与,大家各过各的,一样很开心。
至于所谓的那个编剧的败笔……基本上大家认为是神来之笔……
Fortunately,the lad's geni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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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对哦,有道理……不过写都写鸟,就贴出来啦,汗……
只是有的时候会觉得郁闷……如果我一直苦苦忍耐不说出什么只是为了要尊重一些人,却总是看到别人从不加忍耐就说出某些不尊重我或者不尊重一大票人的话,那我的忍耐到底值不值得呢?
亲爱地,地址我收到了~~抱一个吧。
Fortunately,the lad's geni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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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为虽然不认同你的观点,可是还尊重你的观点,大家的态度也非常中肯不是?
我也没有看到大家因为火冒三丈而攻击你啊,我看错了?
至于探讨,LZ啊,看到大家几乎都长篇大论地写下来应该已经是详细地综合地阐述了自己的观念吧。很少有帖子能引来这么多人写下这么多东西。
哈哈,至于不讨好fans,我已经明确地见识鸟,不就在顶楼放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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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ii同学,你可能误会brijus斑斑鸟~~
哈哈,我是J迷,几乎所有的“M的情节”我都不喜欢,属于偏执情况比较严重地,所以从不写关于M地评论文章,因为如果不能做到中肯或者喜欢我觉得就没有资格写。
以我的心情去揣测别人,我觉得brijus说地有道理啊~~哈哈,也是合情合理啊,本身带着不喜欢的情绪去看,自然会朝着自己讨厌的方向发展。
在这里,斑斑们尽量顾全大家的需要,中肯地提供着帮助,营造自由发言却又克制偏激的环境,所以至今还没有抓狂地人(汗,其实也是有地,不过很少~~)
要是叫我来写M地评论,估计一片血雨腥风,所以我不写,所以我觉得LZ会这样写也有道理,当然这道理不是真正地道理,而是喜欢一个人不喜欢一个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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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FUCKER~~再次握爪~~观点相似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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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也有道理,这样看来我应该也写个M地评论呢,虽然我完全不喜欢M,也几乎没看过M的演出,不过我也可以写啊……
原来以为这样是不可以写的呢,原来还是可以的啊……长见识鸟。
Fortunately,the lad's geni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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