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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小说]
还好只是误会(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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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dyling
时间:
2006-7-2 18:27
标题:
还好只是误会(原创)
下午忽然下暴雨。虽然一小时后即已放晴,但下水管道排水不及,街道上污水横流,大有上演“滚滚长江东逝水”之势。唉,这都市实在住不得了。处处交通阻塞乱作一团,一个月前定下的重要约会也只得泡汤。再想见到那位重要领导恐怕又得等上半年。我叹着气回到家,红歌正在书房里讲电话。我在门前探一探头,她依在窗边,额头抵着墙,声音低低的:“……我知道,你说的我都明白……”阳光透过玻璃映在她身上,为她的白衣镶上一道金边。我轻轻地带上门,她没有发觉,仍低低地说:“……你不要这样……”
我把头也抵在墙上。电话的那一边是谁?是王一丁,还是赵子兴?我不知道。不过我知道那一定是一个英俊中带点忧郁的男子,带瑞士表,喝红酒,能把简单的白衬衫穿得格外好看……。而我,我常年穿一件灰色西装,不戴手表,喜欢吃油炸臭干子,见了领导就浑身抽掉骨头恨不得化作一团……。
但那到底是谁?我不去问她,就算问,她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是一个老朋友。”说了也等于没说。哪个老朋友会值得一个女人用那么绮丽的声线低低地说“你不要这样”?怕是老情人还差不多。那些人经常打电话来,她总为我留着面子,对他们永远都是淡淡的,我也得为自己留点面子。总不见得夺过话筒大喝一声“哪里来的狂蜂浪蝶调戏良家妇女”吧?或者,揪起她的头发赏她两记耳光逼问奸夫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电话?既然都不可行,索性什么都不过问,装得大方一点,或许能赚得一点尊严。
但装来的大方到底比不了真的大方,我忍不住时时暗自骂娘。这是什么世道?老公连老婆的电话都不敢过问!多么怀念100年前,那是男人的黄金时代。在家里简直能够呼风唤雨,要女人往东她不敢往西。只要养得起,大可以娶上五六个姨太太,正大光明地逛完堂子,正房夫人还要赶快奉上参汤……
哎,俱往矣。
谁让现在妇女能够外出工作,一旦具备经济实力,这些依人小鸟摇身变为铁骨金刚。像红歌,我们现在住的三房二厅是她嫁妆,她本人是市中小有名气的专栏作家,每月薪金是我一倍,从不向我要家用。每次我交上薪水她都说谢谢,开始我还美滋滋,谁知她将那笔钱存起,又贴上私蓄,为我换了一辆汽车。虽说不是什么好车,却也是我俩一年收入总和。搞得我简直有点尴尬。嘿,谢谢,谢什么?
我的朋友们常在一起夸耀自己在家何等威风,每次我都只有听的份。这帮人认为,男子汉大丈夫,在家里呼呼喝喝纯属理所当然,我深觉不妥。凡事都要讲道理,人家又不靠我养着,我凭什么呼喝人家?
或许我应该娶一个办公室文员。每个月工资带奖金拿一千二百元,坐办公桌,头上顶一个焦黄的鸡窝,在桌子下面偷偷脱掉鞋,一分钟打四十个字,手指上带着黄灿灿的金戒指,嘴巴空闲,专门讲些家长里短……也不是没有好处的。我回到家后可以翘起腿来把她支使得团团转,不高兴了指着大门吼:“给我滚出去!”……其实十分猥亵。一个男人,要靠欺负老婆来显示自己的威风,还算是什么男人?但,最起码她不会在电话中对人含情脉脉地说:“你不要这样。”
是的,我在妒嫉。
那些女人当然不能跟红歌比。红歌就算六十岁也不会坐下来讲别人闲话。她穿麋皮平底鞋,衣柜里一色蓝白灰,戴一只翡翠镯子,一头长发从不染烫。她讲话时仿佛耳语,在歌厅唱大家叫不出名字的英文老歌,旋律动人,我一首也听不懂。她习书法时总是皱着眉头,弹钢琴时嘴角噙着笑,画油画时满身油彩,偏偏做得一手好菜,经常请朋友到家吃她的剁椒鱼头……她是个完美的女人。
我做梦也没打算娶这么好的女人。我只不过是个普通的男人,身体健康家境尚可,有一张大学文凭,做一点小生意,动辄在声色场所请客吃饭,浑身上下都是铜臭。我本来打算娶一个健康活泼的妻子,嘻嘻哈哈过日子,不高兴就吵架摔东西,高兴了吃火锅打麻将,生个顽皮好动的孩子,送入二流学校,动辄被老师唤去教训……我自知是个粗糙的人,玩不了浪漫时髦那一套。可是相亲那天我走进咖啡厅,红歌坐在窗边,白上衣配蓝色百褶裙,小小的脸望着窗外,眼神迷离,霎那间我浑身酥麻,有中电的感觉。她父母与我父母是世交好友,我们顺理成章地交往,五个月后在一家星级酒店结婚。婚礼上有两个高大男子握住她的手良久不放,我记得那两人的名字分别是王一丁与赵子兴。洞房花烛夜我第一次吻她,她低下头,脸上有一抹红晕……那时我发誓要疼惜她一生一世。
可是两年来她抢先一步处处照顾我,丝毫没有给我疼惜她的机会。她有几套米黄与淡粉色衣服专门用来陪我外出时穿。不管客人怎样无礼,她脸上总是带着恰到好处的微笑。可我明明白白知道她不适合那些场合,所以一两次后我再也不带她出去应酬。但是我怀疑是否留给她太多时间。对,我应该赶快让她生儿育女,奶瓶尿布一大堆,手指渐渐磨粗,常年睡眠不足,黑烟圈鱼尾纹一拥而上……很快就把身上的光圈削去。谁家黄脸婆还对着话筒柔肠寸断地说“你不要这样”?
可是,我不舍得。
所以每次上街我看到别家宝宝,眼睛里总恨不得伸出两只手,自己却总是小心避孕。哼,小孩子只会吃喝拉撒睡加闹人,除去样貌可爱外没有任何优点,要来做甚?但是……市面上那么多可爱的小小蕾丝裙子,要是有一个粉嘟嘟的女儿该多好!看我怎么把她打扮成一朵花。只是,我始终不舍得红歌吃那个苦头。
她终于讲完电话,打开门看到我,惊异地说:“咦,家明,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我胡乱应了一句,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些什么。她微笑,向厨房走去。她晶莹的脸颊上有两道泪痕。她刚才哭泣过。哦,那个人让她伤心了。两年了,她的心始终不在我这里。如果在我这里,又怎么会被别人伤到?
可是皮糙肉厚的我却早已被她伤得千疮百孔。是的,我爱她,我那么爱她。可是她并不在意。她为别的男人哭泣,竟然连泪水也不在我面前掩饰一下。她不爱我,无需顾虑我的尊严。而我,妻子为别人哭泣的我又能有什么尊严呢?一个男人连尊严都没有了,就算有了全世界又能怎么样呢?
忽然间我觉得自己悲惨极了。我,张家明,是个一无所有的男人。
但是我又笑了。因为我想起来,虽然是装的,但最起码我还是挺大方的。
那么何妨装到底呢?索性成全她和那个让她哭泣的男人。我记得有一首老歌这样唱:“留下相爱的你们,我静静走开,任雨水湿润面庞,泪水暗暗流淌……”那时候只觉得悲情得好笑。她都不爱你了,你还哭什么?谁知轮到自己头上,我也想大哭一场。
现在我知道连续剧中那些分手戏,演员大哭大闹,窗外电闪雷鸣,实在是生活中真实场景。
我走进厨房,红歌正在忙着盛汤。是荷香栗米粥。将核桃和黑芝麻干炒后加水,放入栗米红豆藕片带心莲子用小火慢慢熬一个小时,最后浸一片新鲜荷叶,三分钟后放入冰箱。喝的时候盛在水晶玻璃碗中,加一勺蜂蜜慢慢调开,颜色碧绿通透,清甜冰爽,又香又糯。我忍不住眼睛发酸。没有了这么好的女人,我今后去那里喝这荷香栗米粥?
罢罢罢,留住她的人,留不住她的心,抽惠剑斩情思,放她去吧。
我开口:“红歌。”
她一手端着碗,一手关上冰箱,说:“这种天不能喝凉东西,我把粥热一热,马上就好。你看你衣服全湿了,快去洗个澡,弄干爽了再喝热粥。”
何等贤妻。只可惜我们缘分已尽。我心中一酸,不敢再看她,硬起心肠说:“我们分手吧。”
一声脆响,那碗落在地上摔得粉碎。可惜了那一碗好粥,红歌辛苦熬成,全便宜了土地公。
红歌望着我,问:“你说什么?”
我直想大哭一场。我强压内心的翻涌,沉声说:“全是我的错,我们分手吧。”
我以为她会静静离去,然后着律师与我联系办理相关手续,没想到她双腿发软,一下晕倒在地。我大惊失色,忙冲上前将她扶起。我连声唤她的名字,她昏迷不醒,白衣已被弄脏,手臂与小腿均被玻璃碎片划破,鲜血顺着手指和脚踝滴下来。我抱着她急奔下楼,慌忙中忘记带车钥匙,这点钟正是下班高峰期,兼之满街污水,出租车满上加满,根本没有截到的可能。我只得抱着她一路狂飚奔到最近的医院,冲进急救中心大喊“救命”。医生护士想必早已习惯这种场面,要我把红歌平放在床上,一边量血压测心跳一边问当时情况,听我交代后相视微笑,医生说“不妨事”,只伸手在红歌人中狠狠一捏,红歌“嘤咛”一声缓缓醒来,看清周围环境后先是发呆,后来明白过来,便闭上眼睛默默流泪。正在为她清洗伤口的护士狠狠瞪我一眼,我搓着手赔笑,一颗心“扑通”落在肚里,这才发觉两条手臂疼得抬不起来。咳,抱着百十斤的东西一口气冲两千多米,我实在挺佩服我的爆发力。
我坚持住院观察,红歌被转入病房。她仍穿着被污了的白衣,长发散乱双目红肿,手上腿上都是伤口,我从未见她如此狼狈,但她也从未如此楚楚动人过。我坐在窗边望着她,心中有一点希望慢慢浮起来:她对离婚反应这么强烈,是不是……是不是还有一点点在乎我?
正当我举棋不定时她坐起来,轻轻地说:“她是谁?”
我一时没回过神:“什么?”
她又流下泪来。我张大嘴巴不知所措,她说:“最起码让我知道她是谁。”
我急急分辨:“不,……是我……你……”我的心乱做一团,根本说不清楚。她掩着面孔呜呜哭泣,我大喊,“你误会了!”
护士闻声走过来,面色阴沉——自从得知事情原委后她就没给我好脸色——喝道:“医院里不得大声喧哗!”
我忙陪笑。送走这尊神仙后我小心关上门,坐在床边望着红歌。她哭得宛如一枝带露梨花。我心神俱醉,斗胆握住她的手。她没有抽回去,须知色胆包天,我的胆子大壮,轻轻说:“根本没有那个她。”
她惊异地望着我。一滴来不及收回去的泪水从眼角滑下,挂在她的唇上。我吸一口气,说:“我想离婚,是因为我以为你不爱我。”
她说:“你骗人。”
我有点不好意思,仍说下去:“我听到你跟别人在电话里谈情说爱……你还为那个人哭了。”不由得有点生气。我终于忍不住问:“那个人到底是谁?王一丁,还是赵子兴?”
红歌呆呆望住我,说:“他们只是我的老朋友。”
我低下头苦笑。果然不出我所料。我自取其辱。
她伸手按住我肩膀,犹豫再三,缓缓地说:“你误会了。”
我挥开她的手,沮丧得什么也说不出来。她固执地捧起我的脸,轻声说:“一丁和子兴——他们——是一对。”
我张大嘴巴,不敢相信地瞪着她。她继续说下去:“我们是大学同学,他们的事情只有我知道。他们的压力很大,所以……”
我忍不住跳起来手舞足蹈。红歌吓一跳,急急地说:“我知道你一时接受不了,但他们是好人……”
我一屁股坐下来,抓住她的手说:“我才不管他们。他们不是我的情敌,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她似乎想笑,却又狠狠地瞪我一眼。我呵呵地笑,把她的手贴在面颊,鼓起勇气问:“红歌,你爱不爱我?”。
她静静抚摸我的面孔,低声说:“不爱你,又怎么会嫁给你?”
呵。
我多傻,竟然不知道我的妻子爱着我。
幸好还来得及。
我傻傻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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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adyling 于 2006-7-2 18:2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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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eeboy
时间:
2006-7-2 21:54
STRAIGHT 眼里的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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