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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随笔手札] (译文)同性爱的基础知识 [打印本页]

作者: mephist    时间: 2010-5-22 18:19     标题: (译文)同性爱的基础知识

本帖最后由 mephist 于 2010-6-17 13:39 编辑

译者前言:
本文译自日本同性恋作家伊藤悟的网页,成文时间大约在2000年,
但是其中很多部分摘自他的著作,所以时间上的跨度从1993年到现在的,其中的词语以及概念有其时代局限性,阅读的时候请注意,谢谢。本文的翻译参考了大量的资料,很多事实我也进行了考据,所以其中补充了很多。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对关键词进行检索,相信会有更大收获。希望你们都幸福呀。


第一章        同性爱者的形象是被制造出来的

第一节关于同性爱的偏见

当听到同性爱,同性爱者这样的词汇时,诸位是抱着怎样的印象呢?有着正确的印象的人非常少,几乎所有人不是带有偏见便是完全没有印象这两种情况。在这里,思考一下,为什么人们会只有偏见或者完全没有印象呢?
关于同性爱的偏见的成因有两种。一种是由以学者为中心的世俗道德社会制造出来的偏见。另一种(特别是现在)是由公共媒体在现实社会中制造出来的极端歪曲同性爱者形象的偏见。

1.        社会学者制造出来的同性爱印象

说起同性爱,很多人的大脑中马上浮现出「异常」「反常」「变态」等字眼儿。而且,也有人对同性爱实际使用这些言辞。直至数年以前,词典・百科辞典・现代用语词典等辞书中关于同性爱的词条还在使用「异常性欲」「性反常」等字眼加以说明。同性爱者在发觉自己对同性有好感的思春期(译者注:思春期是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起始,大家这个时候开始对自己定位,自我认知),为了理解自己是怎样的一类人,查找任何一本字典词典,看到所注明的「异常」一词,将会受到无可计量的精神打击。这时接受到的强烈的否定自我的情绪,将长时间地影响着很多同性爱者的未来生活。

把同性爱定义为「异常」「反常」「变态」的是19世纪末的医学家们,当然其中不乏心理学家・生物学家・生理学家,而近代以后同性爱者已经完全被作为治疗和研究的对象了。甚至还发明了非常野蛮的治疗方法,诸如将病人全身遍布电极,然后给病人展示人类裸体照片,如果病人对同性别的裸体照片有所反应,即施与强力电击,这些方法直至近些年还在使用。

现在,国际精神医学会和WHO(世界健康组织)已经不把同性爱视为「异常」「反常」「变态」,并从治疗对象中排除出去。例如,美国精神医学会1973年在世界上率先将同医学会发表的精神障碍诊断标准(DSM-2)第七版中关于同性爱的记述删除。WHO也在93年发表的「国际疾病分类」(ICD)改订第10版中宣布「同性爱将不作为任何意义上的治疗对象」。在日本,厚生省(译者注:相当于我国的卫生部)94年12月采纳ICD为正式基准,95年1月由日本精神神经医学会做出了尊重ICD标准的意见。

今天,同性爱只是作为人类性取向的一种单纯的形态来定义。根本意义上讲,人类并不是一种对于爱情只限于异性爱的单纯的动物。在人群中,「同性取向」「异性取向」按照一定比例存在正是人类这个「物种」的基本性质,这种百分比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随意地改变选择,且可变性也非常低下。(作者注:很多情况是根据这个比例的偏重随意地把人类可以分为「同性取向」「双性取向」「异性取向」等等)因此,「性取向」作为「性意向」或「性嗜好」来理解是错误的。

基督教・伊斯兰教・犹太教等等由阿拉伯半岛发源的宗教都禁止同性爱。历史研究表明,禁止的理由可以上溯到这些宗教产生的时代,实际是为了繁衍更多的子嗣,也就是说,如果同性爱的数量增加,就无法进行生出更多后代。对于要在沙漠那种严酷环境中生存下去的民族来说,如同生育后代保证民族存续一般,作为信仰者较少的新兴宗教也必须扩大自己的势力,这些是非常重大的事情。

然而,这些事实证明了在那些时代确实存在着进行同性爱活动的人类。那之后,在所谓「富国强兵」之类的近代概念中,当然也引入了子孙繁衍的观念。

例如,纳粹德国曾将此极端地推行过。他们的观念是只有纯血的日耳曼民族才能存续,才能作为优秀的民族繁衍下去。纳粹残杀的不仅是犹太人,在欧洲四处流浪的吉普赛民族也与犹太人同样作为污染日耳曼民族血脉的东西被清除。而且,不能留下后代的残障人士・男性同性爱者也被送进毒气室,或以强制其进行重体力劳动等形式残杀。男性同性爱者们纷纷被强制穿上配有粉红色三角的囚服,送进收容所(译者注:集中营)。现在,这种粉红色三角在美国或欧洲已经成为同性爱解放运动的标志。(作者注:可以肯定的是,女性同性爱者的存在被忽视,而且考虑到可以利用其生育后代这一方面而没有被收容。)

2.        由公共媒体制造出来的同性爱印象

首先,公众媒体把同性爱者只作为一种极端的性的存在来进行取材。本来人类这种生物,不管同性爱者还是异性爱者在日常生活中恋爱,做爱是天经地义的,从这种意义上讲,所有的人类都应该是性的存在。尽管如此,公共媒体还是极端地把同性爱者的性的部分拿出来强调,总是直接把话题引向同性爱者是怎样做爱之类。

例如,请正在阅读本文的您想象,在街头接受电视台采访被问到「你是怎样做爱的?」的场景。你会回答说「这种事情有必要说吗?」吧?直接向陌生人询问做爱这样私密的问题非常有失礼仪。但同性爱者被公众媒体理所当然一般不断地追问性爱问题。「你的日常生活是怎样的?」之类的问题不会被优先询问。总之,对于公共媒体,言及与异性爱者无二的日常生活完全没有趣味性,所以他们只把目光放在性的话题上。

因此,公共媒体非常希望对同性爱者的渔场(译者注:原文为寻找一夜情的或者互相搭讪的场所)进行取材。从同性爱者的立场来看,在日常生活中必须隐藏自己的同性爱者身份,所以用口头互传或同性爱杂志等方式来极力创造出交流场所。现在可以通过因特网或同性爱交流教室来认识彼此,互相交流,而在20年前(译者注:70年代末-80年代)只能去酒吧林立的红灯区或者只有同性爱者间才知道的特定的公园和海边去寻找一夜情,除此以外别无他法。公共媒体瞄准的就是后者。冠以『潜入一夜情场所』这样令人注目的标题,不过只是想把那些同性爱者间性接触的部分加以强调来吸引眼球。这些造成了即使在「同性爱风潮」已经过去的现今,「同性爱者只乱交」「同性爱者间只有做爱没有任何精神上的爱情」之类的偏见依然日益强化的局面。

举例而言,1995年6月,在日本电视台(译者注:以关东地区为主的日本第一个民间电视台)名为「解禁电视」的系列节目中,曾以「不必恐惧的地方」为题,介绍过新宿二丁目(作者注:同性爱者聚集的红灯区之一)。该节目非常不负责任地提出主题说,记者是男性所以被男性同性爱者搭讪也不必恐惧。

节目的内容是在新宿二丁目,由一名男性记者站在街角等待男同性爱者的搭讪,然后用装在记者上身的小型摄像机进行跟踪拍摄。开始的时候无人搭理,终于被某个男性搭讪带去他的公寓。当进入房间的一瞬间,马上停止了播放。之后,女主播福留和偶像明星中山秀征等边笑边开始以猎奇性为中心发表意见。看了这个节目后,观众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那就是同性爱者的生活只是搭讪然后一夜情。无论以何种视点观看,该节目都在嘲笑同性爱者。(作者注:大阪的同性爱团体「关西gay・front」进行了强烈地抗议,日本电视台终于公开谢罪)

在此种公共媒体的对待方法中确有骇人之处。正在阅读本文的诸位,对于公共媒体把同性爱者作为笑料的现实请一定要敏感起来。如果能向您的孩子或者学生们解释这些场面正在伤害同性爱者,那么我认为社会也会由此而大大改变。

第二节 没有同性爱印象的原因

听到同性爱者一词,也有人完全没有概念。为什么会完全没有形象呢?答案很简单。也许是因为碰巧在电视等公众媒体里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也许是因为即使是见到了也漠不关心,总之,在日常生活中不会遇到自称同性爱者的人。

由于隐私权侵害的问题,无法做出正确的调查,但是可以推定,同性爱者不论在哪个国家最少要占该国总人口的3%-5%。在日本,通过同性爱者杂志的发行量来推测,相信也是同样的数值吧。

然而,一生之中,没有遇到过同性爱者的异性爱者很多。在我们(译者注:作者伊藤悟和他的生活伴侣簗瀬竜太)的公开演讲会上,大多数人说有生以来第一次见真正的同性爱者,并感到很惊奇也很激动。我们虽说「其实诸位在不知不觉间遇到过很多同性爱者并和他们说过话」,但也无法让到场的人带着实际感觉来体会理解。

为什么在日常生活中常说无法遇到同性爱者?其实答案也很简单。同性爱者们都姑且先隐藏自己的性取向。不如说,非隐藏不可。几乎所有的同性爱者都在用莫大的精力装扮成异性爱者进行日常生活。因此,在你身边即使有同性爱者而不被你觉察到也是情理所致。由此来看,如果从电视等公共媒体(作者注:这些本身就是歪曲的)了解不到基本情况的话,当然可以说,完全没有同性爱者的形象。

也就是说,同性爱者一方面被极端地歪曲形象作为嘲笑的对象,另一方面则完全被无视。那么,为什么同性爱者非要装扮成异性爱者呢?这个理由也很简单。如果被周围的人群知道自己的同性爱者身份,会产生很多不利不便,所以,不得不自我否定。


作者: mephist    时间: 2010-5-22 18:20

本帖最后由 mephist 于 2010-6-17 13:53 编辑


第二章        同性爱者现在的处境

第一节        自我表现被剥夺的同性爱者

我们同性爱者中的大多数不能由自己来表现自我。不仅是在公开场合不能发表自己的想法,而且在世俗道德社会上也总是被任意地制造出否定形象,更有甚者,在日常生活中被讥笑,被嘲弄,被无视,被轻蔑,使得同性爱者被置于一种无法自由地言明自身的困境中。

下面关于公共媒体问题的例子虽然是老生常谈,但在这里也是很重要的一点。数年前,TBS电视台的某娱乐节目中,曾有过一个介绍同性爱情侣的专题。看到这个节目的时候,我大吃一惊。当镜头切换到同性爱伴侣携手入场的时候,效果音居然加入了「大笑」的混声。并不是会场中的观众自然而然地发笑,而是为了引起爆笑而特意加入的效果音。公共媒体每天都在发出这样一种信息,不管是两个男人,或者两个女人,只要是同性爱者手牵手入场,就是应该被嘲笑的。根据某项视听调查,仅是电视这种公共媒体在晚间黄金时段的3小时里,每天最少播放3到4次以嘲笑的语言称同性爱者或跨性爱者为「okama」的影像。(译者注:对男同性爱者的一种蔑称,原意为日式旧铁锅,与之对应的是称女同性爱者为onabe,皆取意自做爱方式)

在有悖「代代相传」「有孩子就是幸福」这些价值观便不可饶恕的「社会常识」驱使下,在工作单位或者学校言明自己喜欢同性这类话变得非常难以出口。在现实中不管是学校还是工作单位(作者注:即使在家里)被嘲笑,被厌恶,被造谣中伤的例子不胜枚举。也就是说,被同性爱者身份曝光后,会产生非常多的不利因素,因而不得不隐藏自己的同性爱者身份。大多数情况并不是因为想隐藏而隐藏,而是不得不隐藏。

这到底会变成怎样的状况呢?在日常生活中,不得不消耗大量不必要用的精力。例如,在和周围人聊天的时候,异性爱的话题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不能说出自己心中所想,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不得不伪装另一个自己(作者注:异性爱的自己)来迎合周围的人。即使是「喜欢什么类型的异性」「喜欢哪个明星」这样无意中的闲谈,也必须抑制自己的想法(作者注:有时还需要提前准备)而不得不用那些「心里没有的东西」来作答。

更有甚者,随着年龄的增大,便不得不应对诸如「还没有谈朋友吗?」「为什么不结婚呢?」这样的追问。追问方不厌其烦,我们便不得不被这些问题继续困扰。

常此以往,在不得不「创造」出「另一个自己」来扮演人生的过程中,自己也会对「真正的自己」模糊起来,而错误地以为应该自然而然地那样做。随后便乐此不疲似地逐渐演变成「没办法」而放弃或者不必经大脑而自动反应。抑或是对于自己那样的「双重性」充满罪恶感,从而对自己进行谴责认为「自己是同性爱者,这是不被允许的」。自己对自己只能进行自我否定(作者注:由于世俗道德社会上制造出根深蒂固的形象),这是何等残酷之事。

在这种情势下,最痛苦的场景莫过于周围人在探讨同性爱话题的时候。很多情况是「还是很恶心」「那绝不可饶恕」之类的否定性话语,有时也作谈资笑料。单只在这些场合中便会对自己失去很大自信,何况如果不随声附和,或者有所反驳,就会立即被怀疑「你也是女同性爱者吧」「你是男同性爱者」,而且之后会被贴上「怪异」的标签。那么该怎么办呢?只能一起讥笑,一起轻视侮蔑。这些会造成自己对自己轻视否定,不但毁灭自尊心,而且在心中将形成强烈的自卑感。

由于不得不依靠制造「另一个自己」来生存,即使身边有同性爱者也不能感知的这种现实的存在,同性爱者被分化,被孤立,同性爱者间相知相识的机会也大大被剥夺。这些意味着,自己没有可以表明以及共享自己对同性有好感这种情感的对象,因此也不能对自己喜欢同性这种情感加以肯定。(作者注:异性爱者则可以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对异性表示十二分好感从而对自己加以肯定。)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存在着这样的事实:即使同性爱者就在眼前,也完全像不存在一样,或者被认为是异性爱者,应该理所当然地平静地讨论异性爱话题,而且没有人会对此质疑。

不得不向周边世界隐藏自己心中最重要的部分也就是对同性有好感的部分来生活下去是很艰难的,甚至不能活出自我。「人权」的中心意义在于自我意愿的生存权利,因此同性爱者被剥夺了自我表现的机会,不能活出自我这种现实,可以提升为「人权的问题」或者「歧视的问题」。

「在日本,与别国相比对同性爱者不是很宽容,几乎没有歧视吗?」这种说法现在还是很盛行。但是,即使在现今,几乎所有的同性爱者都被周边社会视为「隐形的存在」,「所有人必须是异性爱者」的强制力度极端强大。在这种状态下,表现出的「宽容」不是一种太无视现实的做法么?

的确,从1998年发生的马修・谢巴德(Matthew Shepard)残杀案可以看出,在美国某些州和某些地区对于同性爱者的打击迫害异常残酷。怀俄明州的同性爱者大学生马修・谢巴德被两名伪装成同性爱者的男异性爱狂热分子从酒吧引诱出来,在车中仅凭其同性爱者的身份便对其实施暴行,用枪托击打其头盖骨至粉碎性骨折,随后将其随意捆绑在栅栏上,被发现的时候已证实死亡。(译者注:美国已在2009年4月29日通过了反仇恨法,另:此恶性事件的始末有诸多版本,特别添加注维基百科的注释——中文版http://www.sukotan.com/douseiai_02.html)这个事件并不只是美国很可怕这样的故事,在日本不正是即使想向同性爱者扔石块也找不到投掷对象所以只能放弃这样的现实吗?事实上,同性爱者遭受暴行这样的事件正在开始发生。也就是说,不正是有必要认真地认识到「人权」的问题吗?有时,也有这样的说法,同性爱这个问题只是单纯的个人隐私问题,把这个问题特别提出来不是很奇怪么?但是,我认为即便一个人,如果说因为是同性爱者而遭受伤害的话,这不正是问题么?更有甚者, 现实中计划自杀或已经实施自杀也大有人在。很多同性爱者认为活不出自我并不是完全的个人问题。

第二节        同性爱者成长中的危机

  思春期对人类来说,是为了确立自我成长起来而不可避免的充满混乱不安的时期,或可称其为「危机」的难于通过的人生一大阶段。这是对自身的性意识明确地进行自我发觉的时期,需要巨大的精力来控制调节。对于同性爱者来说,这个「危机」比异性爱者更加艰辛,而且毫无前路可言。

  同性爱者年至思春期对自己的性取向开始自我发觉的同时,混乱与不安将一起袭来。这种混乱与不安的情绪日渐激烈的理由有三,如下所示。

1.        没有正确的信息。

公共媒体把同性爱者与跨性爱者混为一谈,或者把同性爱者设定在「性的存在」这个范畴之内,只传播这样歪曲的信息。在学校里,不但没有进行必要的性教育,即使是进行,也只限于男女之间的异性爱性教育。在家庭里,父母几乎都是异性爱者,从不会想过给与自己的孩子同性爱的信息。与同样是弱势群体的非裔美国人或在日朝鲜人相比较,他们可以从父母口中得知自己民族的信息或值得自豪的事情,而且从父母同自己一样是弱势群体这样的事实中可以为接受自己打下基础,但是,同性爱者的情势却更加严峻。总之,同性爱者的周围从早到晚都充斥着「异性爱者才是正统,才是正常」为前提的信息,不必说对爱恋同性的自身作出正确地认知,而且必须让「自我」认识到自己是周围人公认的「不正常」的人。

2.        没有可参照的模式(范本)

  异性爱者在度过苦闷的思春期的时候,可以很容易在自己周围找到已经成功度过思春期的「成人」的范本,可以通过想成为杂志或电视上的各种明星的愿望来支持自己,或者是通过观察自己的父母来取得反面教材。即使是最大的烦恼「恋爱」,小说或电视剧中有很多描写,或者可以从父母的现状和经验中学习。向身边的异性表达爱情也不是困难的事,还可以与朋友分享恋爱经验。
  然而,同性爱者首先在自己身边无法找到作为同性爱者这个性取向成功成长的范例。在电视等公众媒体上,把男性同性爱者或跨性爱者的身份作为噱头出道的演艺人员大有人在,而且他们常把这种身份作为取乐对象哗众取宠来维持艺术生命,所以这种生活方式完全不可作为参照。因此,同性爱者想成为怎样的成年人,完全要靠自己的力量来思考。对于十几岁的孩子来说,这该是多么难以解答的作业。

3.        社会上的偏见和差别对待

思春期的同性爱者们会很容易地发现,自己的同性爱者身份如果曝光会带来很多不利。那是因为在公共媒体・学校・家庭等非私人场合中同性爱是被嘲笑轻蔑的对象,通过这些潜在信息来广为传播「同性爱是应该被否定的存在」这种偏见的结果。更有甚者,在自己得到性取向的暗示,或者觉悟到自己的性取向的时候,马上会激起周围的人的厌恶感和敌对心,由此会很容易地知道自己的同性爱性取向是世所不容的现实。
  即使想寻求可以咨询自己性取向的地方,也只有针对同性爱者开设咨询电话的少部分团体(译者注:原文标示的日本的一些团体:男女同性爱者行动中协会,HAS札幌协会,AGP)虽然比以前稍有增加,但是这些电话号码的获取方式却是少之又少。同性爱杂志现在确实已经大量出版,但是只集中在大中城市销售,思春期的同性爱者即使是在书店看到,也没有购买的勇气。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如果被他人发现自己购买,很容易想象将会发生怎样的事。
  在这样的现实中,思春期的同性爱者们只能形成自己是不能被社会接受的被否定的存在这种认识,只能认为自己的存在本身就是没有价值的否定存在。因此,承认自己同性爱性取向的同时,便会深陷孤立无援之中。美国的教育学者海德里克与马丁(作者注:以同性爱者伴侣的身份创立了以21岁以下的青少年同性爱者为援助对象的非盈利团体:海德里克与马丁协会。译者注:在此加注英文名The Hetrick-Martin Institute,此团体成立于1979年,主页http://www.hmi.org/,具体情况请参阅英文的维基辞典)的研究结果证明这种孤立有以下三种侧面。
⑴        社会的孤立┅┅由于遇到与自己同样性取向的人异常困难,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而形成的孤立。
⑵        感情的孤立┅┅由于无法遇到同样性取向的同性爱者,而且被周围的异性爱者接受的可能性也很小,从而无法遇到可以表达自己感情的对象,无法争取到爱情以及友情而形成的孤立。
⑶        认识上的孤立┅┅对自己没有自信,由于不了解如何得到正确信息的方法,造成对性取向知识的无知或对所谓范本(作者注:依照异性爱者的观念制造出来的同性爱者形象)盲目信从,从而对自身为何物无法考究而形成的孤立。

  思春期的同性爱者们背负着这些过于沉重的负担,导致了生活上的艰难险阻纷至沓来。在学校或工作场所受到不平等待遇或不得不退学辞职等等。对亲属也无法敞开心扉,同性爱者的身份一旦暴露,不是被施之暴力便是被扫地出门,有时甚至不得不年纪轻轻自力更生。常见的情况是,同性爱者必须不顾一切地隐藏自己的性取向,保持一种否定自己的心态,从而导致构筑人际关系时难关叠复。即使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也时常认为是自己的过错而过分自责,陷入一种极度脆弱的心理状态。如此这般,由于这些负面情绪的加重而患上幽闭症・神经症的同性爱者也不在少数,更有甚者无法承受现实的压力而投身毒品或选择自杀。最终,由于无法肯定自我而失去上进心和对自身的期望,对自我实现变得极端消极,对自己的人生之路完全地丧失了目标。

  综上所述,思春期的同性爱者都处于一种极端严酷的生存环境中。要安全度过这段时期,必须能遇到与自己相同的同性爱者,有稳定安全的人际关系,从而慢慢地增加自我肯定感。我想向正在阅读本文的父母教师们说,对于这些孩子们,请尽量带给他们正确的信息,至少也要对同性爱者们的偏见和不公正对待予以否定。

第三节同性爱者的生活权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社会是以只由异性爱者构成,同性爱者之类的人不存在这些不言而喻的大道理为前提的。由此而来,社会的构成理所当然地优先于异性爱者,把同性爱者置于视野之外,从而身为同性爱者就会生出诸多不利不便。

异性爱者仅向政府机关提交婚姻申请一项,就会享受到很多优待政策或优先权。例如,以「夫妇」名义来经营公司或商店,较之同性伴侣就会省下大量税金。「夫妇」在自建家宅的时候,筹备资金也变得容易。而且,当伴侣的一方成为「被抚养亲属」时,税金会下降,并可以从公司里得到多种福利,最重要的是,可以享有土地财产的「遗产继承权」。

一同生活多年的同性爱者伴侣,在一方死亡的情况下,另一方不可以继承其所有遗产,被赶出其同居房屋,甚至不能出席爱侣的葬礼。一方急症入院的时候,如果不通知其父母亲属,甚至连病房都不允许踏入。当病人昏迷不醒,院方在采取治疗方式的时候,对于最了解病人生活的生活伴侣的意见完全不理的情况也不在少数,在手术时也只需要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亲属的同意。
  同性爱者伴侣也存在养老问题。异性爱者可以由儿女照顾。(作者注:由子女养老这种在日本根深蒂固的想法应该重新反思的。我认为父母与子女应该选择各自独立的生活方式。)高龄的同性爱者伴侣有时不能享受到社会福利机构的的基本福利。伴侣的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便得独自生活,如果疾病缠身,常常无人床前照看。

时下,只有同性爱者比邻而居互相帮助这样一种解决办法。在欧美的大城市,处处设有同性爱者集居的街区,由同性爱者经营的公司和商店,以及温情洋溢的同性爱者社区。当然,能与异性爱者居住在同一街道互相帮助是最理想的,但是由于世俗偏见和压抑,作为过渡阶段,同性爱者间的互相帮助也同样必不可少。在日本已经逐渐开始筹建这样的社区了。

为了改善这些弊端,也有同性爱者伴侣尝试领养孩子或提前留下遗嘱这些方式。但是,领养孩子有很多制约条件,遗嘱也可能被血亲起诉后而失去有效性。现在推行的以一夫一妻制为基准的婚姻制度本身就具有是否可行的本质问题,所以在同性爱者间对是否要像男女伴侣那样提出结婚申请得到当权者的承认也是各执一词。只是,如前所述,通过「事实婚」(domestic partnership译者注:非法定婚姻,尚存在很大争议的婚姻形式,我国刑法中承认,但是民法中不承认,而且各国的制度各有不同)的形式使伴侣关系得到保障,并获得与异性爱者同等婚后社会福利的呼声在同性爱者间日渐高涨。

在同性爱者维权运动发达的美国,很多城市都制定有事实婚制度。例如,在纽约年满18岁后,具有「伴有共同责任并紧密有责的个人关系」,截止至登记时已同居一年以上的伴侣,无论同性异性可以获得与法定婚后伴侣近似的权利。加利福利亚的西好莱坞市对此权益保障做到了极致,从健康保险到社会福利,医院的探病权・住宅的居住权等等很多权利都进行了保障。而且,民营企业也承认同性伴侣的一方为「被抚养亲属」,享受与异性爱者伴侣同样的福利。

另一方面在北欧及荷兰已经先行一步实现了对同性双方婚姻的法律上的承认。例如,在瑞典为了消除对同性爱者的差别对待,议会设立了调查委员会,基于此项劝告(译者注:行政方针)在1987年制定了关于同性爱者同居的特别法。在1994年更进一步实现了同性间婚姻的合法化。其次,在丹麦1989年世界首次由议会通过了承认同性伴侣的登记制度的法案,「同性婚姻」几乎实现了合法化。在挪威,1993年法定承认了「同性婚姻」,在荷兰,制定了与「同性婚姻」几乎等同的事实婚伴侣制度。在欧共体(译者注:原文为EC,基于原文成文于1998年,本译稿采用2000年的2版修定稿,欧盟EU成立于2002年,当时还没有成立,请读者诸君不要误解。),全体成员国今后会对同性爱者的各种权利实现保护,将逐步地改变世界的趋势。(译者注:到今日为止,世界上已经有9个半国家或地区承认同性伴侣或同性婚姻的合法性,分别是荷兰・比利时・西班牙・加拿大・南非・挪威・瑞典・葡萄牙・冰岛以及美国的一些地区)

作者: mephist    时间: 2010-5-22 18:22

本帖最后由 mephist 于 2010-6-17 13:55 编辑


第三章        从同性爱者到社会

第一节        出 柜

  出柜(coming out)是指在肯定自己的同性爱的身分的基础上,向自己以外的人告知自己的性取向。出柜(译者注:在此加注日语カミング・アウト)在美国是coming out of the closet(作者注:从橱柜中出来)的缩略语,closet指收藏用的橱柜・库房,用日语来说,大约相当于卧室壁柜(译者注:日本和式房间里储放被褥等床品的小室,大约1.66平方米),也就是说,从壁柜中出来的意思。首先,有必要解释一下这个壁柜的所指。壁柜指同性爱者由于社会压力隐瞒自己的性取向,不得不伪装成异性爱者的状态。如果不进入「壁柜」,便会受到嫌恶而无法继续学业工作等诸多不利的影响,所以几乎所有的同性爱者只能在「壁柜」中暗自隐忍,必须耗费巨大的精力来提醒自己,不能错误地从壁柜中出来,即不能暴露自己的同性爱性取向。

  同性爱者虽在日常生活中平如常人,但在精神上受到追逼,只有躲进壁柜那样狭小的空间才像自己一样自由地呼吸。这个空间,具体来说是只有同性爱者自己存在的空间,确保它很困难,只须让一个异性爱者进入便会瞬间剑拔弩张。举例来说,只有同性爱者参加的旅行,在宾馆的房间里不能像异性爱者一般开心畅谈,即使是服务员进来送茶的罅隙,也不得不马上改变谈话的内容或气氛。

从这样的「壁柜」中出来,必须先肯定自己的性取向,同样,坚定信心坚强生活的决心和同伴间的支持也是必不可少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从「壁柜」中出来可能遇到比先前更加露骨的偏见和不平等对待。当然,「出柜」同样意味着可以进入胜过「壁柜」中千百倍的空间中,千真万确地可以展开丰富崭新的生活之路,但是作为严酷苛刻的分水岭,必须很慎重地选择对象和时机。因此,满足于狭小「壁柜」中的自由的想法也是理所当然的。

  我开始向朋友「出柜」的时候,几乎不理解这些深层次的意义。如同向「官长大人」或「神父」乞求宽恕罪行一般,「我虽然有极坏的性癖,但是请一如既往地作我的朋友,如果不能谅解,从此割席也无妨。」,用着这样极其卑屈地语气来表达。

而且,如果对方回说「喜欢谁是个人的自由」「会一直作你的朋友,就放心吧」这样的话,就如同中了百万大奖,欣喜若狂,从心里说出「能得到您的承认,太感谢了」这样感谢的话语。

  然而,这样说的朋友不知为何,时间一久,便会自然地保持距离慢慢地消失于人海之中。有的男同性爱者这样说,「朋友虽说和我的关系不会改变,但经常在我面前把我说过的话忘掉,对电视里的同性爱笑料嘲笑如故,对这样的朋友只能以失望告终。」相反,在得知我的性取向后,对不能理解的地方,完全不顾朋友的交情而反唇相讥,争论不已的朋友现在反而很多人比以前更加亲切,友情更加牢固。这些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我只是进行了「坦白秘密」。从朋友的角度看,我如果不是异性爱者而是同性爱者,对我的看法不可能不发生改变。两者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东西。因此在双方互相清楚地理解这种差异的基础上才能重新构筑相互的关系性,即友谊。这样才是从壁橱中走出来开始全新生活方式的意义。我也是最近才开始真正认同这种说法。(译者注:比照各版本的时间这个最近是指1999年)

  由此而言,「出柜」不单单是同性爱者向他人告知自己的性取向,而是告诉对方,自己的同性爱者身份及同性爱者现在的处境,让对方意识到自己是「异性爱者」,并向接受同性爱者的方向改变,是个需要耐心并长期努力的过程。若非如此,即使是出柜,从此之后,对方便不会再提起任何关于同性爱的话题,或者对出柜者装作视而不见,此种出柜如同还未走出柜门马上就被关了回去一般。这个社会上就是存在这样非异性恋不可活的强制力,或者说对同性爱者的极端厌恶。「出柜」不仅仅是个人的行为,而是必须含有要改变把同性爱者推入「壁柜」中禁锢的这个社会的要素。

例如,簗瀬向母亲出柜后,被反复质问唠叨「虽说如此,你还是要结婚的吧」「看不见孙子的脸,我们很寂寞的」,对于这些话,他有时细心回答,有时大吵一顿,不屈不挠地坚持交谈。在出柜6年之后,他说他母亲说出了这样的话。

簗瀬:大概是去年(98年)夏天的时候了,母亲终于对我说我出柜是让她非常高兴的事,这让我很感动。她这样说:「妈妈一直觉得你是个男同性爱者真的很好。自己糊里糊涂地活了一辈子,最近觉得真是太平凡乏味了。我总是把想要孙子这样的事强推给你,这些虽然是我独断专行的愿望,但是被你出柜后,也被你说了这许多,终于明白了自己对同性爱这件事和自己的要求・想法必须同时考虑才好。虽说我也这么一大把年纪了,但是从心里说,人呀,不管多少岁都是可以改变的。」
听到这些话,我真的很高兴。觉得对她出柜真的是件好事,畅快了很多。与此同时,我觉得能到这一步真的是很不容易。但是为什么总是只有这边的人(作者注:同性爱者)必须不管什么都要向她说明呢?异性爱者对于同性爱的这件事竟如此无知也能度过一生?虽然说,这是你本身就有的知情权,但对于不理解的人还是说不清。就说我母亲就是个深度恐同者,总被她拒绝,出柜也不怎么顺利,但我对这件事却一直背负着莫明奇妙的罪恶感。怎么想都还是觉得很奇怪的。事实上,像我这样境遇的人一定不会少的。

最后附加一点,我认为对于我们同性爱者来说,还有「某些地方不必出柜」这样一个选择。因为即使冒然出柜,有时也会自受其害。现今时下,必须考虑过出柜时的风险,自己内心的微妙平衡,以及时机后才可行动。虽然有人为「我没有出柜是因为我软弱。」而自责,但是要为不能出柜负责的正是这个不能接受同性爱者的社会,完全没有必要想,是自己不好。无论如何,首先要彻头彻尾完全肯定地接受自己,否则将无法向他人很好地表白自己,因为出柜是永无言迟的。

第二节        作为人权问题的同性爱—府中青年之家的审判

在谈到同性爱者的人权问题的时候,不得不提到围绕着男女同性爱者行动中协会(译者注:1983年3月成立1999年12月由东京多政府认证的非盈利性活动法人组织OCCUR,http://www.occur.or.jp/,下简称OCCUR协会)在府中青年之家住宿问题展开的诉讼事件。(译者注:青年之家,全称国立青少年交流之家,1959年为纪念皇太子明仁亲王成婚而设立的为青少年提供团体研修场所的公共设施,在日本全国共有13处,由文部省管辖的独立行政法人国立青少年教育振兴机构统一运行管理。2001从国立组织中分离出来,2007年与国立奥林匹克纪念青少年综合中心和国立少年自然之家合并,成为独立行政法人。不但学校或社团,有必要时学生家长以及亲属都可以免费使用该设施。设施内教育体育器材完备,但是在住宿上与普通旅馆不同。该设施没有单体的房间,实行集体住宿制,没有电视等娱乐设备,而且在谈话室和公共食堂以外的地方禁止使用电话,浴室和厕所也是公用的,清扫以及垃圾清理必须由各团体自行负责。)
OCCUR协会于1990年2月使用座落在东京都府中市的「府中青年之家」作为学习研究会集训的场所。OCCUR协会在经过多次讨论后以「总是用那种相安无事的妥当社团名称很讨厌」为理由,决定以明确的同性爱者社会团体名称来使用该设施。在青年之家的领导者聚会上(作者注:当日使用该设施的各个社团领导者碰头会,相互介绍各社团的活动内容以及互致寒喧),领导者对社团以及活动内容仔细地介绍说,「我们这个社团的活动内容是为同性爱者间互相交流互相帮助提供机会,普及正确的同性爱知识和信息,消除社会上的差别对待和偏见。」于是,从当晚开始,OCCUR协会的各会员便开始被其他的社团成员骚扰,在集体浴室被偷窥嘲笑,在食堂和走廊等公用场所时不时地听到「这些就是娘娘腔」「这些人妖还在呀」这样的嘲讽之词。(译者注:据参加诉讼的律师提供的法庭记录,当日同时使用青年之家的少年足球部,女性合唱团,青年基督教团,首先一同住宿的青年基督教团成员在社团领导者碰头会后开始对OCCUR协会的各会员使用污秽语言,随之少年足球部的小学生在集体浴室偷窥嘲笑,第二天早上集体早餐时再食堂,少年足球部的家长教孩子嘲笑。在忍无可忍之后,下午三点OCCUR协会要求召开各社团领导者紧急碰头会。当场便被青年基督教团的领导者用旧约圣经利未记第20章第13节斥责,并声称不承认同性爱者。此时,OCCUR协会刚要反驳,就被青年之家的职员制止。)

OCCUR协会的各会员曾要求青年之家出面向其他各社团成员作公开说明,只进行了小范围的会面,要求与青年之家的所长对话遭拒绝,事件发生后,本应到5月结束的预约使用期也被取消。

OCCUR协会通过律师(译者注:中川重德,森野嘉郎,大野裕)向教育委员会请愿,教育委员会(译者注:当时东京教育委员会委员长石川忠雄)却给出了这样的答复。「青年之家为了能健全地使用,有男女分室的规定。同性爱者如果在此住宿,有可能与同室住宿的同性发生性关系,所以不认可同性爱者的住宿。」不认同该结论的OCCUR协会会员得到可信赖律师的协助,于1991年2月对东京都政府以损失赔偿的方式提出了诉讼,要求明辨同性爱者在青年之家住宿一事的可否。

东京都政府的辩词是充满偏见,完全不考虑弱势群体的利益,即①让同性爱者同室住宿有发生性关系的可能性。(作者注:由此才男女分房)②如果让其他青少年目击到性行为,或者想象他们间的性行为将有损健康成长。③其他青少年对于同性爱者恐怕会有骚扰活动。

OCCUR协会不但要彻底破除这种论调,还致力于要求修正各种辞典字典里对同性爱者一词的「异常」「反常」「变态」等负面解释,修订文部省颁布的『关于学生问题行为的基础资料』中把同性爱划归性犯罪的部分(作者注:1994年10月此条目被删除)逐渐改变诉讼的周边状况。
(译者注:被修改的字辞典包括集英社的imidas现代用语事典,朝日新闻社的知惠藏,岩波书店的广辞苑,三省堂的大辞林,当时的所有权威辞书。)

另外,从与国外同性爱组织的积极交流中,得到当时任旧金山教育委员的汤姆・阿密阿诺(Tom Ammiano,作者注:同性爱者,同市的同性爱者学生支援运动的推行者。现任同市的市政执行委员。)的帮助,他到庭作证并发言说「只须规定在青年之家不得发生性行为便可,这样便足以改善。」

进而通过对全国的青年之家进行电话调查,获悉如果是亲属可以男女同室,房间分派完全委托各社团,由此证明了男女分房规定并不像东京都政府说的那样一成不变,坚决实施。虽然有同性爱者称「并不需要借助法律诉讼这么过激的手段」,但是实际上与其说过激不如说这是进行脚踏实地的小型活动的积累。

此后,1994年3月30日,东京地方法院认为东京都政府提出的三条辩辞中①如果没有进行性行为「具体的」可能性,不能禁止使用公共设施。OCCUR社团方没有此种可能性,驳回。对于②,「能被目击到的可能性非常低,即使是想象也不是有害的」不予承认。至于③,只成为禁止骚扰方使用的理由。东京都政府的主张纷纷被驳回,由于其侵害了宪法20条的学习权以及21条的集会自由权,东京地方法院认为其拒绝使用一事为违法行为,判决OCCUR社团方胜诉。
(译者注:損害賠償事件 東京地裁平成3年(ワ)1557号 平成6年3月30日民事17部判決 判例時報1509号P80)

应该引起重视的是,在判决文中,破例制定了「关于同性爱以及同性爱者」的章节,在官方场合首次提出了「同性爱是人类固有的性取向之一,是性的意识指向同性的产物」价值中立的无任何偏见的定义这一点。并且同时划时代地详细记载了包括旧金山在内的全世界的情况以及同性爱者被孤立被压抑的现状(作者注:即在现实中被差别对待)

但是,东京都政府方对此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再次提出「在青年之家有同性爱者这件事本身就对其他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等否定同性爱者的论调。OCCUR社团方作为防守反攻也提出在同性爱者使用认可同性爱者住宿的青年之家时没有发生任何纠纷这个事实为证据,(作者注:在这个过程中,我和簗瀬分别在初高中进行过同性爱教育,从而得到初中生・高中生对同性爱的充分理解。这件事也作为证据与其他的性教育实践一起提出来)第二审比第一审延长了半年之久。
(译者注:此次东京都上诉发生于 1994年4月,OCCUR社团的代表者为関谷真美子・永田雅司・風間孝・稲場雅紀・柳橋晃俊,代理律师:中川重徳・森野嘉郎・伊東大祐,1996年11月请当时人类与性教育研究所所长山本直英到庭作证。)

而后,1997年9月16日,在一审基础上,东京高院做出了承认东京都政府的「过失」这样的划时代的判决。在判决中,东京都政府方拒绝OCCUR社团方使用府中青年之家一事被断定为完全违法,东京都政府方的主张被彻底驳回。OCCUR社团方有了全面实质性的胜诉。(译者注:損害賠償請求控訴事件 東京高裁平成6年(ネ)1580号 平成9年9月16日第4民事部判決 判例タイムズ986号P206)

对于东京都政府主张青年之家是教育设施应适用男女分房原则,所以不承认住宿这件事,「机械性地套用只适合异性爱者的原则是错误」, 是「非常不合理地不恰当地差别对待」,由此「限制同性爱者的使用权是违法的」。不仅如此,男女分房原则本身也有「本来发生性行为的可能性就很小」「就是希望使用者自觉,效果也是有疑问的」的原因,「不是非贯彻不可的原则」,因而此原则本身也有可疑之处。一审中没有「涉及性行为的具体的可能性」所以判定违法,与此相比较,可以判断出「不允许住宿是违法」这比一审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而且,关于东京都政府由于不是「90年当时很正确的知识」,「做出拒绝的判断也是必然」这一点,作为行政当局,必须以观察入微的态度来关注同性爱者这个弱势群体,必须考虑到同性爱者的权利和利益。对于此点漠不关心或没有足够的知识,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不论当时还是现在都是不应允许的。在诉讼案件中对于政府行政如此批判的事情在日本非常少见,以此视点,不仅是同性爱者,对于其他的少数派和社会弱势群体也应适用,所以可以认为这次判决有着重大意义。

其他,在二审中,关于东京都政府提出的新方案也纷纷驳回。对于「不得住宿,只能当日使用」一条,因为「可以提供住宿才是青年之家」所以「不能如此办理」。
对于「中小学生如果与同性爱者同处一室会受到坏影响,」一条,「中小学生即使与同性爱者同处一室,设施内服务人员也会相应地处理对待。」而且,可以断言「虽说是教育设施,青年之家的管理者也没有广泛裁定权(作者注:即把同性爱者排出在外的权力)」。

整体而言,OCCUR社团长达7年的艰苦努力终于得到了非常有价值的判决成果。东京都政府同年也放弃了向最高法院上诉。我认为这次判决的重要意义应该被广泛传播,寻求实际应用并有效利用下去。

作者: mephist    时间: 2010-5-22 18:22

本帖最后由 mephist 于 2010-6-17 13:57 编辑


第四章        同性爱者与新的生活方式

第一节        寻求崭新的关系性

我们同性爱者虽然处境很艰难,反而言之,这更增加了不被现有价值观束缚来生活的可能性。也可以说,可以按自己的意志选择新的生活方式。

例如,迄今为止虽然有过很多的同性爱者伴侣,但同性爱者团体和研究小组之类的活动也是最近10年开始兴起与发展的,几乎没有什么伴侣间的交流和信息互换。也就是说,对于我们,由于没有范本(榜样),新式生活必须由自己来创造。这是个非常费时费力的工作。

如果是男女伴侣(作者注:异性恋者伴侣)会被很多东西束缚,由于惰性而持续共同生活。举例来说,由于「有孩子所以不要分手」,「户籍簿上写上离婚会很麻烦」,「叫了很多人来参加婚宴所以不能分手」(作者注:体面问题)等理由,不管两人的关系性如何而勉强维持伴侣的这类情况很常见。但是我们没有这些束缚。虽然对于这些部分得不到法律上制度上的保障从而产生的不利必须要求改善,但是不被束缚这一点会产生很多新的可能性。

也就是说,不被孩子・户籍・体面问题这类东西束缚,维持两人的关系性需要做出很大努力,但这件事反而会拓展出新的地平线。

摸索新的生活方式,并不只限于同性恋伴侣。以我们「莽者社会服务」「男女同性爱者活动中协会」为首,虽然为数不多,但也是踏实地进行活动的同性爱社团。在这样的团体中大多以年轻人为中心学习海外的运动及研究成果,进行电话心理咨询,组织安全性爱普及活动,关怀同性爱者的父母亲友,放映同性爱者拍摄的电影等等展开各种各样地活动。

因此,我认为同性爱也不会作为与自己无关的另一空间里的事情,而是作为包含男女关系性在内的新生活方式问题,如果大家能贴近日常生活来考虑,这不正是自己身边的问题吗?

第二节多样的「性」的形态

人类,不,生物的「性」随着研究进程的深入,「谜团」也以加速度增加,现实中「这样的理由下会产生这样的「性」的状态」的定理日趋减少。在人类中同性性取向和异性性取向是以怎样的比例来决定,这个问题没有答案也是实情。因此,对于「为什么成为同性爱?」「为什么不喜欢异性?」这一类的质问,不仅不能回答,而且可以说问题本身就没有任何意义。不,相反地这样的质问理所当然地让大家不曾怀疑的地方,可以说这正象征着价值观向以异性爱为中心的社会倾斜。在其他的科学领域也是如此,我们不得不更加习惯于对某个事情的起因・缘由「不理解」这这样的事。

随之而来,人类的「性」的形态也明确地越来越趋向多样化。我认为最明了的是,对于「男」与「女」的二分法,由于中性人(作者注:双性人,阴阳人)的声音存在,可以开始理解为没有「理所当然」。一般认为遗传因子在性别上准确地分为两种,但是「男」「女」之间的中间形态有很多种,所以只能以波淡法(作者注:逐渐变化的形式)来区分。生物学上的性是固定的,此种想法已经过时。

而且,自己在认知自己是何性别时也未必明确地与生物学的「男性←→女性」波淡法划分一致。对于自己性别的认知称为「性别认同」,生物学的「男性←→女性」波淡法划分几乎是「女性」的人,「性别认同」是「男性」的情况也不在少数。这种「性别认同」与生物学的「男性←→女性」波淡法划分相背离的人被权宜地称为「跨性」。也有身体上也必须按自己的要求以「性别再指定手术(变性手术)」来改变才能得到精神上安定的人,特别对于这些人们权宜地称为「跨性恋者」。曾被称为「性同一性障碍(性别认同障碍)」(作者注:障碍可以进行手术),但是这种命名法是否能说明重心还有待讨论。

以这些多样的形态为前提,性的意识重叠着无方向的多样性。「性取向(Sexual Orientation)」是只针对具有「性别认同」的人的概念,并不基于生物学的「男性←→女性」波淡法划分,根据「性别认同」,对同性有好感的人称为「同性性取向」,对异性有好感的人称为「异性性取向」。因此,在生物学的「男性←→女性」波淡法划分上,即使几乎是「男性」,「性别认同」是女性的人如果喜欢「男性」,便是「异性爱」。而且,「性取向」按照生物学的「男性←→女性」波淡法划分,无论是谁都按一定比例存在着「同性性取向」和「异性性取向」,这种「比例」不能按自己的意志来随意改变或选择。顺带说一下,我们(伊藤和簗瀬)的性取向都是「同性性取向」近乎100%,「异性性取向」微乎其微的。

不管怎么说,事实是包括我们同性爱者在内的所有「性」的弱势群体,不被社会所接受,被施以偏见和差别对待的目光(作者注:更贴切地说法是被无视),苦于无法自我肯定。被定性于「反常」「疾病」的范畴中,当然不是正确的定义,人类本身的「性」本来就具有多样性。详细来说,我认为倾听当事者的说法才是主题。请多阅读本文以及相关书籍。在此基础上,我希望作为「性」的弱势群体的诸位,可以在各自的立场上进行活动,舒畅地联合起来。因为我们有这样的共同之处,在「异性爱者绝对主义」(作者注:深信生物学的性是固定的,与性别认同一致)的社会中不发出反对的呼声,便不能如我生存。


作者: mephist    时间: 2010-5-22 18:23

本帖最后由 mephist 于 2010-6-17 13:58 编辑


第五章        致所有阅读本文的人

同性爱是人权问题

我们同性爱者在由异性爱者价值观构成的社会里,被强迫隐藏性取向,伪装成异性爱者生活。为此,我们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可能性,耗费巨大精力来争夺生存空间。不仅如此,我们还被逼迫到一种总是自责总是否定自己的思维方式・行动方式以及生活方式的状态中,因此我们的内心世界也充满了斗争。在这样的处境里,甚至被逼迫成精神失常或自寻死路的事也时有发生。也就是说,同性爱者不能像人类一样生存。这是明确的人权问题。

首先,请考虑在你现在所在的地方,你自己的人权是怎样的?因为如果你对自己的人权是否受到伤害还不敏感的话,你就不能想象同性爱者的人权状况。在学校被勉强地要求同样的制服同样的发型,如果不遵守就会被教师施以暴力。在工作单位,即使是加班也被说成是义务劳动不应有报酬,完全无视本人的情况而调换工作内容和场所。以女性性别为理由,得不到自己期望的工作,只被视为「性的对象」。现今日本,这样的人权侵害在日常生活中处处可见。这些事不能因为无能为力而装作视而不见,请考虑由于这些对人权的侵害,你是怎样的不愉快,你陷入了怎样不利的环境中?而且,请理解同性爱者也同样地遭受着人权侵害。

即使在这样困难的状况中,向周围人告知自己的性取向,选择正面肯定・不隐讳的态度面对自己,有自信地生活的同性爱者也在日益增加。也就是说,这意味着正在阅读本文的您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同性爱者的可能性也在增大。同性爱者在异性爱者视而不见的地方,作为「阴影中的花朵」一生躲藏的时代正在结束。我们正在迎来必须摸索出无关性取向共同生存的道路的新时代。您遇到同性爱者的时候,也许会因有很多不解之处而惊奇而厌恶。但是,请放弃诸如「不承认同性爱」这样否定活生生的人类存在的连神也没有的傲慢态度,以及「厌恶同性爱」这样只凭性取向来看待人的态度。

如果您是异性爱者,如同您即使被强制「去喜欢同性」您也会想「这是无法办到的事」一般,无论同性爱者还是异性爱者,性取向是无法改变的。因此,首先必须接受同性爱者的存在,如果不接受性取向的不同,那便不是同性爱者方面的问题,而是你自身有问题了。

只是,如同理解有强烈个性的人很难一般,性取向不同的人之间要达到互相理解也非常困难。而且,同性爱者的个性与异性爱者同样也多种多样,性取向的不同加之个性的不同,理解起来便是难上加难。虽说如此,人类本来就是一个个各不相同的存在,所以如果不作出对彼此的不同之处循序渐进地理解的姿态,也同样无法构筑人际关系。也就是说,与同性爱者构筑人际关系,不过是构筑一般人际关系的一种延伸罢了。

同性爱并不无关己事,如果结合自己的生活方式问题来考虑的话,也许可以从不被世间常识所束缚正在摸索新的生活方式的同性爱者身上得到从这个混乱现世中挣脱出来的启示。为了创造出包括所有同性爱者在内各种弱势群体易于生存的社会,需要社会各方齐心协力共同探讨。

致同性爱者的父母亲们

如果知道了您的孩子是同性爱者,或者您的孩子向您出柜,也许会受到很大的打击吧。但是,请理解孩子们的处境比您更加艰辛。您的孩子在学校或者工作单位里为了隐藏自己的性取向不得不为闲谈而小心翼翼,没有可以轻松聊天的知心朋友,也无法交往同性爱者的朋友或恋人,总是处于一种自我否定的消极痛苦状态。请想象,如果是您在这种情况下会是怎样地苦恼。所以,请您作为您孩子最亲的人完全地接受他的存在吧。

作为父母亲,一定会为更好地理解孩子而焦虑,但是为了勉强地理解而急于一时地质问孩子,相反地会更加逼迫孩子。就算不理解同性爱的事情,只是不否定孩子的存在,这样的话孩子也会松口气的。(作者注:不必为是自己的抚养方式把孩子变成了同性爱者这样的事烦恼。性取向与您的抚养方式和家庭环境没有关系。)

虽说是孩子,也是与父母不同的一个独立的人,按照自己的意图来改变孩子是非常傲慢的。请把本文交于孩子们阅读,并支持他们充满自信积极向上地生活下去。

致各位教育工作者

在您授课过程中的无心一语,有可能伤害到同性爱者学生。例如,对正在走向思春期的中学生说,「到了大家这个年纪,理所当然地,男孩子要喜欢女孩子,女孩子要喜欢男孩子」,同性爱者学生会认为自己是被世俗道德社会主流抛弃的存在,陷入深深地罪恶感和孤立感之中。更有甚者,在授课过程中,使用在电视上常用的同性爱笑料,这将对同性爱者学生造成多大的伤害?

因此,首先,具备对同性爱者的正确认识必不可少。在此基础上,在课堂上,只要在适当的时机说「世界上还有喜欢同性的人」就可以了,请正面肯定地告知同性爱者的存在。只要这样,同性爱者学生会很大程度地放松下来。

支配现今社会的价值观是以男性为中心的异性爱,从这点上来看,对同性爱和对女性的差别对待有很深的关联。因此,必须严格地审视,您自己也是否被世俗道德社会随意决定的「男性像」「女性像」观念所束缚。您在课堂上,把这些「性像」观念强加给学生们,不仅是折磨与这些「性像」格格不入的同性爱者,也会成为不能接受这些「性像」的异性爱学生的沉重心理负担。请注意,诸如「男孩子不能哭」「男孩子之间不能拉手」「女孩子如果那样说话,就不能嫁个好人家」之类的话都会缩小学生们成长空间的可能性。

而且,请您自己尽可能地详细学习了解同性爱,请告诉学生们关于同性爱者的处境或同性爱者的人权问题。最佳方法就是让学生们可以与真正的同性爱者一起座谈。我们「莽者社会服务」社团正在进行「向社会宣传正确的同性爱知识,告知同性爱者的处境」这样的工作。请联系我们到学校或教职员工会议上进行宣讲。我们至今在各大中高校里进行了多次演讲。试想如果我自己能在初高中时代听到这些事,一定会被给予更多希望和勇气,更加积极的生活。对于被孤立的同性爱者学生,只是亲身接触到同性爱者的存在便会接受到无穷力量。

致男同性爱者和女同性爱者

你也许正在为自己的性取向陷入苦恼,也许正在想如果可以变成异性爱者该多好。但是,同性爱者是不论何时何地在人群中都占有一定比例的存在,是绝对不应该被否定的。请不要自责,请完全地接受自己,请带着自信踏出作为同性爱者生活的第一步。正是因为不被世俗传统社会的常规定理所认同,所以我们有比异性爱者活得更生机勃勃的可能性。有什么在意的事或想找人倾诉,请使用本文提供的「同性爱者热线电话」。同性爱者并不只有你一个人。


作者简介(根据日本维基百科事典编译)

伊藤悟(ito satoru)
日本评论家,教育家,公共活动家,电台编导,作家。
1953年4月27日生于千叶县千叶市椿森,父亲是驻院牙医。
童年随父在关东地区辗转生活。
1966年进入日本三大私立男校之一开成中学,1972年同校高中部毕业,考入东京大学理科一类。
1973年复读重考进入东京大学文科三类。在校期间组织自治会和剧团。
1980年东京大学教育学部教育学科教育史及教育哲学专业毕业。同年考入一桥大学研究生院攻读社会学硕士,不久中退进入私立高中任客座讲师,但是由于反抗体罚和当时的管理教育被解雇。
后主持电台节目,然后进入著名高考私塾任英语讲师,1993年公开出柜,建立以男性为主的同性爱组织莽者社会服务社团。
现任法政大学,千叶大学讲师。
自1980年起共著书33本,其中《理解同性爱读本》曾再版数次,是当今日本最普遍最通用的同性爱书籍。



作者: gorgon    时间: 2010-5-22 19:05

留名。。。记贴。
占不发表任何语言,看完再议。
作者: 膏药狐    时间: 2010-5-22 19:28

好学术阿!能翻译成这样太不简单了。。
作者: huaconglin    时间: 2010-5-22 20:03

:s12支持ME姐
作者: 九姨    时间: 2010-5-22 20:44

:s08me姐好强大~~好厉害~~
作者: 凉生    时间: 2010-5-23 00:12

ME姐放心翻译
帮你留贴{:3_227:}

远远膜拜之
作者: 苍@穹    时间: 2010-5-23 01:17

ME你很强大啊
作者: VIVOHUI    时间: 2010-5-23 09:32

{:3_147:}ME姐姐好厲害的·~~~辛苦ME姐姐了
作者: 922    时间: 2010-5-24 18:18

支持ME姐,加油
作者: Markus    时间: 2010-5-25 21:33

Me姐你是我偶像:s12
作者: pibang    时间: 2010-5-31 22:38

此文要细细拜读,好久没回文区咯
作者: find    时间: 2010-6-2 19:06

看完第一章,支持一下先,有时间再细看。蜜姐辛苦了。
作者: 南音    时间: 2010-6-3 22:24

嗯,好厉害啊,今天终于长见识了
作者: Z-Christmas    时间: 2010-6-8 15:34

见识到日系的乐{:3_195:}
一样都是爱{:3_258:}
作者: 黑暗中的舞者    时间: 2010-6-18 22:14

看得我累死了:s12
作者: 橙道士    时间: 2010-6-27 22:00

拜倒一下……
谢谢
作者: zflysky    时间: 2010-6-28 09:58

学习了很多,楼主辛苦了
作者: dtY60kyle    时间: 2010-6-28 10:43

文章写得很好,读起来心中有点不舒服
作者: ttkankan    时间: 2010-6-28 11:42

原文写的很精彩,翻译也很棒,希望能有多些此类的翻译文。
作者: gchj42    时间: 2010-10-13 20:39

挺专业的 长见识了
作者: mikujin    时间: 2010-10-18 16:08

好长的帖子
记得学心理学的时候
也专门研究过这个话题
作者: leglath    时间: 2010-10-18 22:15

看得出LZ很用心,继续加油~
作者: milkfan    时间: 2010-10-19 01:53

是从日语翻译过来的么?
太强了,赞一个!
收藏,谢谢辛勤的劳动
作者: nadal    时间: 2010-10-22 10:22

普及教育了一遍。有时间好再看
作者: nadal    时间: 2010-10-22 10:28

普及教育了一遍。有时间好再看
作者: wolves    时间: 2010-12-10 22:52

学到了新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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